近日,一名男子喝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江北区嘉鸿大道直接撞到了路边的执勤警车上。经酒精呼气测试,男子酒精呼气值高达22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6月30日16时30分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勤务大队民警正在嘉鸿大道李家坪立交至嘉鸿支路路口段驻点执勤,突然感受到警车被撞击。民警下车查看,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撞在了警车上,警车尾部被撞出了凹陷。
“受伤没有,要不去医院看看?”在处置过程中,民警发现男子向某面部红润、言语不清、步态不稳,有明显醉态,在得到不需要去医院就医的答复后,民警将向某带回队里做进一步检查。
经酒精呼气测试,向某呼气结果为22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询问,向某承认自己中午和朋友在观音桥附近饮酒,喝了大约四两白酒,酒后驾驶摩托车准备返回渝北冉家坝家中,车辆行驶至嘉鸿大道嘉鸿支路路口时,撞上了前方的警车。
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向某带至医院抽血,以进一步确认其血液中酒精含量。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依照《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向某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徐勤 江北公安分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