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连日高温,酷暑难耐,去江边耍水纳凉,成了很多市民的选择。去江边游泳危险吗?有没有法律法规禁止这样的行为?暑期怎样正确防溺水?……
7月15日,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水警总队巡警支队政委刘洋春,让他来为我们答疑解惑。
“我们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在江中游泳,但我们会极力劝阻。”刘洋春说,特别是汛期到来,江水水面高、水流湍急、暗流汹涌,此时下江游泳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刘洋春提醒,市民务必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在野外江边和水边游玩、行走、活动时,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树立危险意识,与水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失足落水。坚决不到危险水域游泳、亲水。会游泳不代表在野外水域游泳就安全,野外水域急流、漩涡、杂草、淤泥等会增加溺水风险。如果不了解水性,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盲目下水则可能酿成溺水悲剧。
警方呼吁:个人应尽量避免到自然江河、野外池塘等缺乏保护措施的水域游泳、戏水,尤其是未成年人,以免发生意外。要学会自救并懂得正确施救。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溺水救援技能学习,若遇到突发落水情况,要正确开展救援与自救。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摄影 任君 视频编辑 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