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兴,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出生,现任忠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15年来,他辗转派出所、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等部门,一路上始终谨记从警初心,立足基层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从警为民”的良好形象。
平凡岗位上的坚守者。“办好人民群众急需的事,你就能体会到为民服务的快乐!”入警之初,他牢牢记住了师傅对他说的这句话,从警15载,也因此铸就了他刚毅执着和对服务人民事业的热爱。
公安工作不单单仅靠一颗“热心”就能做好,执法办案、窗口业务、应急处突以及群众的家长里短处理等等,需要样样要学懂贯通才行。参加公安工作后,他钻研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本领,在石宝派出所工作三年期间,他身兼社区驻村服务、户籍窗口服务、治安交通管理服务、接处警、执法办案等基层基础岗位,服务保障旅客上千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三百余次。虽然处理的都是一些“小事”,但他总说,“我们的工作大多是做些小事,但就是这些困恼群众的小事,让我更想用心解决好。”
规范执法路上的追寻者。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才能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在法制部门工作期间,为提升法律素养和促进工作的开展,他在工作之余,利用点滴时间学习积累,并参加司法考试,最终获得了从C证到A证的提升。
“通过仅仅是一种开始,万般开始铸就多样人生”。从事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多年,杨恒兴审阅刑事行政案件上千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20余起,梳理汇总公安法律制度资料一百余份,并与科室同事一起助推县公安局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公安执法示范单位荣誉。
安全生产的守护者。2020年,杨恒兴岗位调整至治安管理大队,从事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他迅速转变角色投入工作,并立足工作实际,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积极构建与行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向好。通过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他起草并经县局审定通过了《忠县公安局民爆物品监管实施意见》《治安管理大队执法办案管理规定》等规范。
工作中,他定期进村进企业开展培训服务,并经常到作业现场与派出所民警交流学习。三年来,他走访排查涉爆涉危单位、存储库、作业现场500余次,安全护送民爆车辆800余次,消除安全隐患100余起,努力做到了安全监管“全覆盖、抓重点、促整改、消隐患”的目标,并荣获了2022年忠县第二届最美应急人称号。
“善积微者能成著”总是激励着他奋勇前行。护学护送、疫情防控、巡逻守护,有他早出晚归的身影;维稳处突,执法办案,连续作战也有他匆忙奔走的样子......
岗位和业务的轮换,也让他不断积累着工作经验,并将所学所获在基层工作中实践,在平凡的警务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默默奉献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