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截图
闯红灯是极危险的违法行为,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自认为“一切尽在掌握”结果最后“翻了车”。
2月15日17时许,高新交巡警事故大队接到警情,称在大学城中路大学城南路路口,两车相撞,有人受伤,随即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询问,张某驾驶两轮电瓶车沿大学城中路行驶至大学城中路大学城南路路口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与罗某驾驶的沿大学城南路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致电动车驾驶员张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清晰地看到,当张某驾驶两轮电瓶车行至路口时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识,直接越过停止线从路口直行行驶。罗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直行时为绿灯,属于正常行驶,幸好罗某刚起步车速不快,否则事故后果将更严重。经事故民警认定,张某未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提醒:
通过路口时请务必减速慢行,闯红灯、抢黄灯同样危险,“抢”来祸端、“让”出平安,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行人,请一定不要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