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牟亚 谭彪)为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2月29日,石柱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在城区休闲广场集中开展禁渔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宣传员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展示非法渔具等方式向现场群众讲解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科普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禁渔政策,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鼓励大家自觉参与到禁渔工作中来,积极举报发现的违法捕捞行为,共同建设美丽石柱,保护青山绿水,维护水域生态平衡。通过此次宣传,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关注禁捕、理解禁捕、支持禁捕的意识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
温馨提醒: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禁钓期,禁钓期内全县所有禁捕水域全面禁钓、禁捕。违反者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