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10时21分许,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民警在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江津服务区开展专项检查时,收到警报,一辆超速百分之五十车牌号为渝AT730N小型普通客车即将驶入服务区,在其驶入服务区后,民警立即上前对其开展了检查。据了解,该车驾驶员彭东从重庆驶向云南昭通行驶,在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出城方向485KM+500M处,行驶速度高达151KM/H,该路段限速100KM/H,超速达百分五十以上,民警当场扣留了其驾驶证,在问到驾驶员彭东超速的原因时,他辩解称自己没有注意速度表,跟着感觉开的,没想到一不小心就开了这么快。随后,彭东前往江津大队队部接受了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且彭东因驾驶证记满12分,需要重新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方可重新获取驾驶资质。彭东懊悔不已,同时民警也对其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超速行驶会缩短驾驶员的应急反应时间、拉长制动距离,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因为无法及时处置容易造成事故,在驾驶车辆行驶时应注意道路限速情况,时刻关注车辆的速度仪表,控制好车速,确保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