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是为我们的成长保驾护航的”
“我想告诉同学们,我们是可以改变的,我们也能够成为一名积极阳光,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软弱的被欺凌者,更不能做残忍的欺凌者”
……
在龙桥街道办事处的会议室里,传来一句句铿锵有力、充满力量的声音。这是“小小法治宣讲员”普法宣讲活动现场。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涪陵区公安局联合区教委、区关工委和龙桥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来到涪陵第十六中学龙桥校区开展第二期“小小法治宣讲员”普法宣讲活动。
前期,在涪陵第十六中学龙桥校区发出第二期“小小法治宣传员”召集令后,同学们积极报名、踊跃参加,经过综合测评,最终选拔出了13名“小小法治宣讲员”。
活动中,“小小法治宣讲员”围绕“心理健康与违法犯罪的关系”“知法守法保护自己”“向阳而生 同守无‘欺’校园”三个方面,结合法律知识和自身感悟进行了分享和宣讲。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和生动的讲述赢得台下阵阵掌声,点燃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
“我太激动了,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获得奖品“警察熊”的陆同学激动地说道。组委会为本次宣讲活动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了证书和奖品。
“我这次没能评上宣讲员,下次选我,好不好”……活动结束后,师生们纷纷告诉民警,希望以后更多的开展这样的活动。今后,“小小法治宣讲员”体验式法治教育活动将持续加强警政校合作,深化“三联守未”机制,丰富法治宣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引导学生们热爱法律、关爱他人、向阳而生!
在活动中,涪陵区关工委法治教育团相关负责人、涪陵区公安局民警还为现场师生们带来了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程,助力青少年们提升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供稿单位:涪陵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