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陪同李某到派出所报警
假闺蜜真塑料!女子“巧”用朋友手机,竟盗刷对方银行卡十余次,害怕事情败露还热心陪同报警。近日,重庆高新警方接到辖区一女子报警,称自己银行卡被人盗刷,在办案民警对案件展开侦查后,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嫌犯竟是受害人的“好闺蜜”。
“民警同志!我卡里的钱被人盗走了!”不久前,重庆高新区微电园派出所辖区某企业员工李某,在其“闺蜜”马某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警,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盗刷了3106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在侦办过程中,根据相关调查取证和线索摸排工作,当天陪伴受害人李某一同来派出所报警的马某立即进入办案民警视线,并被确认重大作案嫌疑,在受害人报警两天后,民警在高新区曾家街道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马某当场捉获。
民警将马某捉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审讯,马某先是矢口否认,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她最终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马某交代,自己与李某系同在微电园辖区某企业打工的工友,因年龄相仿、兴趣相投,两人常常在业余时间相约逛街购物、一起打游戏,渐渐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好闺蜜”。
案发当天,马某邀约李某到自己的出租屋玩耍,趁李某在厨房做饭间隙,以查看游戏更新进度为名,获取了李某的锁屏密码,在翻看李某手机时,通过聊天记录发现其某银行卡上有8000余元的存款。由于自己正缺钱用,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看到李某在厨房忙碌,为掩人耳目马某当即将李某的手机拿到卧室,将其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换成自己的号码,随后通过短信接收验证码的方式,在自己的手机上登录了李某的支付宝账号,先尝试着往自己的另一个“闺蜜”兰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100元。由于不知道其支付密码,马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用刚得知的李某手机锁屏密码作为支付密码输入后,竟意外显示转账成功,且手机也没收到银行短信提示。
马某接受审讯
经过这次试验后,马某愈发胆大,再次从李某的支付宝上转账1600元至“闺蜜”兰某的支付宝账户上,迅速解绑自己的手机号码换回受害人的绑定号码,随即又若无其地将李某手机放回原处。案发次日,马某又通过李某的支付宝在多个购物APP 和直播间购买了化妆品等物品,共计消费1026元,并5次小额转账到兰某支付宝账号380元,通过上述多次转账和消费的方式,共计盗刷李某支付宝余额3106元。
指认现场
马某告诉民警,另一闺蜜朋友兰某是自己的高中同学,正是因为知道兰某平时不太使用支付宝,而自己此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了其支付宝账号和密码,为了不引起怀疑,则选择将李某卡上的钱打到兰某支付宝账号上。在案发后第三天,李某上发现自己银行卡余额与实际不符,并表示要到公安机关报案,马某担心自己的行为败露,于是主动要求陪同马某到派出所报警,本想探听虚实怎料自己送上了门。
目前,嫌疑人马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已归还了3106元,现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切勿将自己的支付密码同锁屏密码设为一致,同时建议不定期更换密码;
输入密码时要注意遮掩,防止他人偷窥;
建议开通余额短信提醒功能,一旦发现银行卡金额不正常务必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