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晴高温下,市民选择降温避暑的方式层出不穷,但天气炎热也不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理由。近日,重庆市渝北区有两名骑行者为避免太阳直射面部,竟用“鬼面罩”代替头盔,渝北公安交巡警对其进行了处罚。
8月23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在兴科大道查获两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民警将二人拦下后,发现他们戴着“鬼面罩”,他们的眼睛、鼻子、嘴巴都被面罩遮挡得严严实实,存在安全隐患。
当民警询问他们为什么不佩戴安全头盔而是戴面罩时,两名驾驶员向民警解释,戴面罩可以遮挡太阳,比佩戴安全头盔凉快。
民警立即指出该行为的危险性,对他们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摩托车驾驶员吴某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对乘坐人陈某乘坐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处以30元罚款。
民警提醒: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保护人身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佩戴好头盔,切勿为了图便利、图凉快而忽视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