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按上级要求开展集装箱、罐体、大件运输等货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1号行动”时,在丰都服务区发现了一辆明显超长的闽籍挂车。经过执法人员的测量,确认该车擅自加长了2.55米,严重违反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
面对这一违法行为,四大队执法人员迅速采取行动,对当事人开展进行了说理式执法。通过耐心讲解超限车辆可能带来的危害性,包括道路损坏、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潜在威胁,使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并主动表示将不再进行超限运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四大队决定给予该运输企业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考虑到货物运输的时间要求,当事人承诺在完成当前运输任务后会立即进行整改,以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四大队对此表示同意,并强调必须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10月9日,四大队收到了当事人的整改反馈。反馈内容显示,当事人已采取了一系列改正行为。首先,对涉及改型车辆闽JXXXX挂号车进行了整改并恢复原状。其次,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当事人对新投放的集装箱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所有车辆均符合规定标准。此外,还加强了网络宣传,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组织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培训。这些措施的实施,标志着在该案件的处理上大队完成了执法闭环。
未来,四大队将继续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强化说理式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