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上路,车牌必不可少,然而一名驾驶员为防止电子警察抓拍,于是想到一妙招:停车时把车牌摘下来,电子警察就抓不到我了。
10月22日上午,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巡逻至镜泊东路时,发现一辆占道违停车辆没有牌照,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鉴于车辆违规停放,且无驾驶员电话及临时号牌,为保障道路通畅,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拖移。23日上午,驾驶员陈某来到支队取车,民警询问其为何不悬挂机动车号牌,陈某支支吾吾百般狡辩。民警调查得知,陈某于22日凌晨将车开到某公园门口,将车牌取下后开至镜泊东路违规停放。
面对民警出示的证据,陈某坦白自己的违法行为。其出于逃避处罚的目的故意将车牌取下,原以为如此便能躲避电警抓拍,然而如意算盘最终落空。陈某因违反“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扣9分。
交巡警提醒: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安全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