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公安局珍溪派出所收到辖区居民方先生送来的一面印有“尽职尽责热情为民 失而复得温暖我心”的锦旗,感谢民警为其挽回损失。
“太气人了,这是我才花一千多买的……”11月19日,涪陵区公安局珍溪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方先生的报警称:停在自家门口三轮车的电瓶不翼而飞。
民生无小事,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由于方先生的三轮车停在监控盲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并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当天有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曾在方先生家门外徘徊,形迹可疑。经比对,民警核实该男子为当地居民钟某。为深入调查,民警沿钟某可能的行进方向扩大视频搜索范围,很快就在场镇另一处监控中发现钟某正驾驶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其座位上摆放着疑似电瓶的物品,确认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依法将钟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讯问,钟某神色慌张,很快承认了盗窃电瓶的违法事实。
经查,当日钟某看见方先生的三轮车无人看管,便见财起意将电瓶盗走后卖给了他之前工作过的丰都县某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600元。钟某到案后,主动提出赔偿受害人损失1600元。
目前,钟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注意车辆停放安全,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有视频监控的区域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不要随意停放在无人看管的背街巷道或灯光昏暗、偏僻的地方,如果发现电瓶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