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有兄弟,有人有故事,实乃人生一大乐事。但有这样一对“好兄弟”,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酒驾一起被罚。这真可谓:有福同享,有“案”同当。
12月6日21时40分许,王某某、杨某某二人一同饮酒后,一前一后驾驶小型汽车上路,在行驶至涪陵东滨大道路段时被涪陵公安交巡警江东勤务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试酒精检测,结果分别为21mg/100ml、43mg/100ml.两人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王某某、杨某某两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分别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不分你我,法律绝不留情,莫因友情而忽视安全法规,否则将换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