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分局交巡警支队围绕“冬季行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近日晚,大渡口交巡警勤务四大队民警辅警在春晖路香港城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车牌号为渝DS***E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面色通红、身上酒气明显,疑似酒后驾车。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赖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赖某称其晚上和朋友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自认为喝酒不多且离家较近,于是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路上遇到交巡警检查。民警对赖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赖某表示“这顿饭吃得有点贵,一定记住教训,以后再也不喝酒开车了!”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和同桌聚餐者要主动劝阻酒驾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