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亲朋好友聚会增多,推杯换盏后莫要驾车上路,次日要驾车出行的驾驶员要警惕“隔夜酒”,因为睡醒不等于酒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
2025年1月3日中午,驾驶人湛某酒后驾驶渝B牌照小型车辆行驶至珍溪镇桃花山路口时被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珍溪公巡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湛某称:前一晚和朋友聚会,席间喝了一些白酒,想着睡了一觉酒已经醒的差不多了,便驾驶车辆上了路,没想到竟然被查出了酒驾。民警向湛某讲解了隔夜酒的严重危害后,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扣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建议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