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垫江县省道S205桂东小学附近路段突然起火,情况十分危急。幸运的是,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辅警迅速出警、及时妥善处置,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财产损失。
当日15时3分许,交巡警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辅警正在省道S205桂东小学附近路段设卡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川KRZ***的轻型货车向检查点驶来。当民警正在提醒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车辆左前方窜出明火,冒出浓烟,现场情况十分危急。由于该路段过往车辆较多,若处理不及时,极易引起更大的安全事故,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险情,民警及时跑向警车拿出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由于扑灭及时且措施得当,此次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有效地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次生危害,这一举动赢得了过往群众的纷纷点赞。
垫江公安交巡警温馨提示:冬春交替之际,气温逐渐转暖,空气干燥,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等不安全因素,加之空调等电器设备使用频繁,车辆电瓶负载较大,行车更易引起事故。广大驾驶人日常用车过程中,要注意对车辆按时保养,不随意改装车辆,车内不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在车内配备灭火器并经常检查灭火器状态。如若遇到车辆发生火灾,驾驶人要保持冷静,遵循“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原则,迅速将车停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