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作为拉运货物的车辆,体型大、重量大、盲区大,一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将直接加大事故发生的风险,造成严重后果。为有效预防涉货类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货车“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严查严管,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月2日12时许,珍溪公巡大队民警在百胜镇中心村丛林路段开展交通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嫌疑。经进一步核实,该车核载15370kg,实载21350kg。民警对驾驶人况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50%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3月2日14时许,新妙公巡大队民警在102省道56公里400米路段开展货车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嫌疑。经核实,该车核载15370kg,实载16370kg。民警对驾驶人余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3月12日10时许,江东勤务大队民警在江东涪清路开展货车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嫌疑。经核实,该车核载12370kg,实载17500kg。民警对驾驶人马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50%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车超载可能会带来眼前的“蝇头小利”,但实则直接威胁着货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