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查严管,坚决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2025年3月6日,珍溪大队民警在涪陵区百胜镇路段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号牌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机动车号牌被污损,无法正常显示。据驾驶人夏某某交代,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行车途中的违法行为被监控抓拍。民警对驾驶员夏某某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2025年3月7日,珍溪大队民警在351国道2267公里处开展大货车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车牌被故意遮挡,据驾驶人刘某某交代,因为担心行车途中违法行为被监控抓拍,于是想了这个“歪招”,企图躲避处罚。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2025年3月10日,崇义勤务大队民警在长江大桥路段查获一辆号牌被黄色油漆覆盖的大货车。经进一步核查,该车还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闯禁的违法行为。民警对货车驾驶人陈某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及闯禁三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8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下一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常态化开展货车违法行为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