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低速电动车因其使用成本低、出行方便、价格亲民等优势,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但这类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看似方便实则安全隐患极大。近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桥勤务大队就查处了一起低速电动四轮车违法载人的行为。
3月14日,龙桥勤务大队民警在国道348线1221公里开展检查时,查获申某驾驶的低速电动四轮车涉嫌违法载人。经核实,低速四轮电动车驾乘人员限2人,但车内驾乘人员共3人,属于违法载人。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坐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普及了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对驾驶员申某驾驶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超员超载等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驾乘人员一定要遵法守法,安全出行,不要为了贪图一时便利,以生命安全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