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加强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全覆盖赋码的同时,对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酒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4月2日,龙桥勤务大队民警巡逻至蔺长路2公里处时,查获一辆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经询问,驾驶员申某称自己是为了图一时方便,搭载家人前往亲戚家聚会。民警向申某普及了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依法对其违法载人的行为处作出200元的罚款。
涪陵交巡警提醒:低速电动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且驾驶人要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头盔,靠道路右侧行驶。低速四轮电动车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注意,只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才能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