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直以来,垫江交巡警对无证驾驶都是“零容忍”。然而依然有人心存侥幸,不仅无证驾车上路,驾驶的还是报废车辆,真是让人胆战心惊。
典型案例:2025年4月17日上午,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缉查布控系统的反馈,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GAL***号的小型汽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但该车仍在道路上行驶。为及时消除道路隐患,交巡警大队立即将该条信息推送给长龙派出所,民警在第一时间赶赴黄沙镇长安大道某建材公司附近查获该违法车辆。更让人震惊的是,在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身份以及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驾驶人周某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多次无证驾驶该报废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目前,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扣留了该车辆,并督促车主及时将车辆作报废处理;同时,民警还依法对周某某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
车辆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无法继续使用的,需要将车辆进行报废处理,而有的驾驶人却不去处理,依旧开着“问题车”上路,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垫江交巡警提醒:驾驶“病车”上路风险极大,请大家定期检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尽快报废,切勿心存侥幸,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