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是安全底线,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勤务大队民警在松石大道查获了一起醉驾行为,该驾驶员为躲避检查,慌乱之中妄图“金蝉脱壳”,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当日22时30分许,石马河勤务大队民警在松石大道字水中学路段开展夜查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灰色小车缓缓驶近,但在距离检查点大约30米的地方,车辆却突然停下。紧接着,车上驾驶员迅速下车,企图通过弃车逃跑来躲避检查。民警敏锐发现异常,在该驾驶员跑出不到200米,就将其当场控制。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罗某的结果为144mg/100ml,同时,罗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已处于注销状态,属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罗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扣其所驾驶的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经检验鉴定,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4.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罗某陈述,当晚20时许,他和朋友相约在盘溪二支路一家餐馆吃饭,罗某喝了三瓶啤酒。晚饭结束后,罗某准备去附近工作的地方,想着只有2公里左右的路程,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曾想,途中遇到酒驾检查点,为逃避检查他选择了弃车逃跑,结果还是被民警抓获。
目前,罗某因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巡警提醒:拒绝酒驾,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无论何时何地,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