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出交通安全风险,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规律和特点,全面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其中,针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持续严查严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5年5月9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武陵山景区勤务大队民警巡逻至白涛街道官桥路时,发现一辆苏B号牌小型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拦停核实,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朱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朱某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2025年5月18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清溪公巡大队民警在国道348线1184公里500米处时,发现一辆渝A号牌小型汽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舒某某作出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舒某某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交巡警提醒:超员车辆隐患重重,安全出行切勿“挤一挤”。驾驶员应严格按行驶证核载人数载客,宁可多跑一趟也别冒险;乘客应主动抵制“挤一挤”的侥幸心理,安全才是最快的回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