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鹏程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敏、牟伟、陈勇、陈正科出席,区政府副区长刘书燃、区法院院长王科、区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兰列席。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评议区政府巴渝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事项、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等。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唐鹏程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要紧盯问题整改,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强化救助统筹、数字赋能和资金保障,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队伍建设,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社会救助保障网络。要强化制度刚性,注重深化改革,紧盯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管得住、管得好、管出成效。新任命人员要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綦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