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重庆有119家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84个村镇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22户家庭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其中,綦江区隆盛镇振兴村、綦江区篆塘镇珠滩村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李思纯家庭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
为全面展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今年,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已成功创建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等进行了严格规范的复查评估,我区共有7个单位、村镇通过本次复查评估,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有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綦江供电分公司;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有綦江区三角镇、綦江区赶水镇石房社区(行政村)、綦江区永新镇石坪村、綦江区永城镇中华社区(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