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薛博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噪音污染、降低空气质量还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造成市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025年4月15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称:在垫江县青龙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并快速锁定违法嫌疑人。
经查,违法嫌疑人吴某权、吴某余、吴某志、吴某奎等四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权、吴某余、吴某志、吴某奎等四人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吴某权因还存在随意殴打他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垫江县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明月大道北段—明月大道南段—长安大道西段—长安大道东段—文笔大道南段—文笔东路—牡丹大道—文笔大道北段—人民东路—三合大道北段—玉鼎大道—明月大道北段外沿石闭合区域及外沿石外2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如广大市民朋友发现有上述行为,可拨打电话110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