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珍溪公巡大队依托科技手段,精准查获一名在“失驾”期间仍多次驾车上路的违法人员。
2025年6月3日上午,大队民警通过研判辖区“失驾”人员信息,发现驾驶员窦某某存在“失驾”期间仍多次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经核查,窦某某所持驾驶证已于2025年4月14日过期,但其名下登记的渝A号牌轻型封闭式货车在近段时间内却频繁产生过车记录。随后民警依法传唤熊某某到大队,在证据面前,窦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有时为图方便,存在侥幸心理,便偷偷驾车上路”,未料想无处不在的“电子眼”让自己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对驾驶员熊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交巡警提醒:“失驾”是指驾驶人的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失驾”人员继续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您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失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