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懊悔呀,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再不动这些歪心思了。” 6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勤务大队查获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日14时许,石马河勤务大队民警吴伟忠在山水丽都小区附近某支路开展勤务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小车前车号牌被一块物品遮挡,民警当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原来,这个“不明物体”竟是故意放置的一条毛巾。
经询问,驾驶员杜某之前在松石大道某店面维修打印机时,杜某为贪图方便,竟想到用毛巾遮挡号牌,这样就可以将车违停在路边,还不会被摄像头抓拍。杜某在维修完毕后,却将取毛巾的事抛之脑后,并再次驾车上路,结果被民警查获。
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杜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依法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上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也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