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排查化解夏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群众平安出行,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扎实推进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近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2025年6月24日16时许,清溪公巡大队民警在国道348线1192公里900米处时查获刘某驾驶渝D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核实,该车核载15370kg,实载31000kg,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民警依法对刘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车驾驶人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多拉快跑”,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载运输。货运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源头的监管,避免货车超载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