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新法出台后,对一线基层民警执法活动将会有哪些变化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规范执法程序 提升执法公信力
“首先是规范了民警的执法活动。”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法制支队民警谭愤豪表示,新法明确民警执法时应出示“人民警察证”,这一规定有助于增强执法的正规性和严肃性,让公众清楚知晓执法者的身份,避免出现冒充执法等不规范行为。
其次,完善了扣押审批程序,新法要求当场扣押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不仅能够有效防止权力滥用,还能为执法过程提供客观证据,保障执法公正透明。
最后,新法严格规范了“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防止因现场执法人员不足导致的执法不公,确保执法活动的严谨性。
新增违法行为处罚 填补监管空白
谭愤豪还表示,新法针对治安管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增了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针对高空抛物,即使未造成损害,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即可处罚,与刑法高空抛物罪形成责任阶梯,完善了法律体系,填补了治安管理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空白。
新法明确公安机关对无人机“黑飞”的执法权,解决了此前民警执法“管理无据”的困境,有效规范了无人机的使用。
对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胁迫未成年人陪酒陪唱等行为,新法明确给予治安处罚,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新法强化了对噪音扰民的执法手段,对于经劝阻、调解无效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本法查处和处罚。
此外,新法将“违规养犬”“犬只伤人”等情形增列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提高群众规范养犬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保障正当防卫权利 鼓励见义勇为行
正当防卫,是社会关注的话题,谭愤豪也注意到新法在正当防卫方面作出了重要补充。
谭愤豪介绍,此前,治安管理处罚法缺乏明确的正当防卫规定,仅靠公安部相关解释,认定程序较为复杂,导致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遇到正当防卫情况时,难以准确界定,容易引发争议。
新法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免除其治安管理处罚责任,保障公民行使防卫权的合法性。同时,对防卫限度作出规定,强化了对见义勇为的保护,填补了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执法领域正当防卫制度的空白。
“这一改变将使公民在制止不法侵害时更有底气,见义勇为者也将得到更坚强的法律支持。”谭愤豪认为,这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公民积极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调整处罚门槛 严惩未成年人严重违法
新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要修改,也让谭愤豪很是关注。
新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一年内因违反治安管理被处理两次以上再次违法且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执行行政拘留;即使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在谭愤豪看来,这一调整改变了过去对某些违法未成年人仅以年龄为由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做法,避免了“法不责幼”的错误导向,有利于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明确欺凌行为处罚 强化程序保障与各方责任
同时,新法规定对实施学生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可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学校明知欺凌情况却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的,将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处理。
此外,新法还规定询问未成年人时应通知其监护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听证等内容,进一步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从法治层面压实了各方责任,使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能够更好地平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惩戒,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谭愤豪说。
建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帮助行为人回归社会
同时作为治安民警和法制民警,谭愤豪也很关注制度方面的改变。他注意到,新法设立了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且查询单位应当保密。
在谭愤豪看来,这一制度的建立,改变了过去违法记录长期影响行为人就业、教育等权利的局面。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人不再因过去的记录而受到不必要的限制或歧视,有助于他们放下“包袱”,更好地融入社会,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国家治理的进步。
谭愤豪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规范执法活动、完善正当防卫制度、调整未成年人相关规定以及建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改进。
这些改变将进一步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安机关也将依据新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