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有的人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了,却依旧不吸取教训,仍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近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妙公巡大队民警在新妙场镇周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拦停了一辆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对驾驶员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33mg/100mL,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处过程中,民警见杨某有些眼熟,在进一步查询中发现杨某于2024年8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目前其驾驶证还在扣留状态,现杨某的违法行为已升级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杨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2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滴酒不沾,人车才能平安,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忌任性而为之,务必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