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碚区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诈骗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利用其银行职员身份,以资金周转、办理银行资金业务等名义虚构事实,对23名亲朋好友实施诈骗。
2024年5月初,张女士来到北碚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报案,称遭遇好友周某某诈骗。据张女士陈述,她与周某某相识已有13年,二人曾同为某银行北碚支行职员。此前,周某某两次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女士借款,均按时履约偿还,因此张女士对其信用较为放心。就在报案前1个月,周某某再次提出借款需求。当得知张女士暂无闲钱可借时,她竟建议张女士通过某银行网上平台贷款,再转借给自己。出于多年的信任,再想到周某某一直在银行工作,张女士最终贷款5万元借出。但此次周某某并未如约还款,张女士不仅未能收回借款,还需自行承担网贷利息。更让张女士不安的是,后续了解中,她发现周某某还向多位朋友借取了巨额款项。察觉情况不对后,她当即决定报警。
接警后,北碚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经深入调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民警在通过政策宣讲、思想教育等劝投工作后,成功促使周某某于2024年5月27日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周某某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调查显示,周某某在某银行北碚支行有多年工作经历。期间,其因一些投资行为出现较大资金亏损。为填补亏空并尝试挽回损失,周某某开始找各种理由向身边人借款,将所借款项继续投入相关领域,但最终未能如愿,资金难以收回。在那之后的数年时间里,周某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仍不断编造各类事由,许以一定利益回报,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陆续向23名身边的同事、朋友和亲戚借款,所获款项被其用于购置房产、车辆、各类消费品及外出等开销。
该案受害人之一吕女士透露,基于对周某某银行职员身份的信任,她自2017年起便多次借款,银行流水更是显示其累计转账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目前,周某某因诈骗罪被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时责令周某某退赔被害人张女士、吕女士等23人经济损失相应经济损失。
北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人际交往中,朋友间借款务必保持警惕与理性。面对借款请求,不要仅凭“情谊”“信任”就借出大额资金,更不要被“高额回报”等承诺冲昏头脑。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保存相关账号信息、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并及时报警。
(通讯员 方丹 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