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增强,人与动物的奇妙邂逅日益频繁。近日,涪陵区公安局白涛派出所及时救助了三只“萌禽”猫头鹰。
此前,白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小区单元楼过道发现三只猫头鹰,体型幼小,无法飞行。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观察发现三只猫头鹰幼崽无明显受伤,精神状态良好,可能因为年幼不能自行飞翔,只是瞪着眼睛“摇头晃脑”,“萌”态十足。民警随即将三只猫头鹰暂时带回派出所照顾。
目前,民警已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并将三只猫头鹰幼崽送往蔺市涪陵动物园安置,待其符合放飞条件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市民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在非栖息地,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或者联系林业部门,切勿盲目捕捉或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