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勤务大队民警查获一起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在号牌位置加装强光灯条的违法行为。
7月4日16时40分许,大队民警吴伟忠在辖区玉渔路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迎面驶来的大货车格外引人注目。只见该车号牌上下方各加装了一条刺眼的LED灯管,在日光下仍十分夺目。随后,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承认安装LED杠灯是为了在夜间行车时,利用强光干扰电子监控设备,避免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随后,民警对张某违规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非法加装车灯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危害,并现场责令驾驶员拆除LED灯具,还原车辆原貌。
同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出行,遵守交通法规是根本。切勿心存侥幸,通过非法改装逃避监管,这种行为不仅面临法律的严惩,且在夜间行车时,强光会严重干扰对向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