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肇事逃逸罪加一等”,这个道理想必开车的人都知道,可前不久发生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驾驶员秦某在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但没有选择救助伤者和报警,而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最终石柱警方通过大量调查取证,仅用1小时,便成功锁定肇事逃逸驾驶员并将其抓获。
“前边有人被车辆撞了”。7月9日上午11时许,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南宾勤务中队骁骑队员王海正巡逻至辖区甑子坪某路段时,远远看见一群众向自己挥手,嘴里貌似在呼喊什么,王海立即驾车靠近群众,顺着群众手指的方向,看见不远处一名大约50多岁的女子躺在路边绿化带里,没有动静。经从围观群众处了解得知,肇事驾驶员撞人后在民警到来之前,就逃离了事故现场,一位热心群众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还在来的路上。凭着职业的敏感性,王海立即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引导来往车辆有序慢行。
肇事逃逸性质恶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刑侦大队智侦中心进行技术支持,全力开展侦破工作。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循线追踪,仅用1小时就锁定并抓获肇事逃逸驾驶员秦某。
据秦某交待,当天上午,他驾车期间接到妻子电话,让自己转钱给她。于是秦某便在车辆正常行驶的期间,用手机开始给妻子转钱,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即将发生。只听“哐当”一声,秦某感觉自己撞到了什么,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辆副驾驶前方受损严重、保险杠掉在地上,在公路边绿化带里,躺着一位女子,对方没有呻吟也没有动弹。看见眼前的一切,秦某才意识到自己开车撞人了,由于自己无证驾驶,车辆还没有投保,第一时间想到了逃离现场。
为躲避警方,肇事司机秦某租了一辆摩托车,在逃到1公里多的某中学路段时,又决定下车后走小路,还让摩托车驾驶员返回事故现场帮忙查看情况,并给他回信。待摩托车离开后,秦某选择了一条人烟稀少的山间小路,后又租了一辆摩托车逃到亲戚家里,直至警察找上门来。
经了解,被撞女子正在进一步救治中,无生命危险。秦某对自己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石柱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巡警提醒: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事故调查和处理,不要心存侥幸,逃避责任。(通讯员:孙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