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车出行的过程中
每个操作都关乎着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一个不当的操作
一次违规的行为
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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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6月26日上午9时许,驾驶人丁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D***6的小型轿车,由巫山县庙宇镇驶往巫山县城方向。当车辆行至S201线403KM+200米(小地名:五公里)路段时,丁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公路右侧护栏,造成车辆受损、其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驾驶人丁某在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巫山公安交巡警大队建平中队依法认定丁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巫山公安交巡警提示
行车路上,每一次谨慎都在为平安加码。请务必将 “一慢二看三通过” 深植于心:
● 杜绝疲劳驾驶 —— 连续驾车4小时务必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若感到困倦,切勿硬撑,及时到服务区休整;
● 警惕分心驾驶 —— 开车时不接打手机、不刷信息,视线离开路面哪怕1秒,都可能埋下隐患;
面对持续高温天气,车辆养护同样不容忽视:
● 定期检查刹车系统,高温易导致刹车过热失效,长途行驶中可适时停车降温;
● 关注轮胎状态,避免胎压过高或过低,同时检查胎纹深度和磨损情况,防止爆胎;
● 及时补充冷却液,避免发动机过热,车内备好灭火器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行经山区路段,需额外注意:
● 弯道提前减速鸣笛,礼让对向车辆,不占道超车;
● 保持比平时更远的车距(建议不少于50米),预留足够反应空间;
● 遇降雨、落石等突发情况,果断停车至安全区域,待危险解除后再行驶。
让我们共同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平安出行,一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