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紧盯农村客车、面包车、轻型货车、摩托车等重点车型,持续加大对赶场赶集、红白喜事和“一早一晚”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劝纠,严查严管摩托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7月5日,新妙公巡大队民警在348国道1242公里300米路段处,查获刘某驾驶一辆渝D三轮车违法载人。民警对刘某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7日,龙桥勤务大队民警在李长路4公里200米路段处,查获刘某驾驶一辆渝A牌照三轮车违法载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8日,清溪公巡大队民警在清溪镇348国道1182公里100米路段处,查获潘某某驾驶一辆渝A牌照三轮车违法载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潘某某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三轮车结构简单、稳定性差,安全防护设施缺乏,一旦遭遇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侧翻、碰撞等事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请广大乘坐人日常出行时,选择安全且符合法律要求的交通工具,切勿贪图一时方便,而置自身安全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