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气温攀升,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多发易发。为进一步推进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以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抓手,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5年7月10日,胡某无证驾驶渝G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白涛主干道100米处被白涛公巡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0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胡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2025年7月12日,陈某某无证驾驶渝G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白涛主干道6公里100米处被白涛公巡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1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准驾车型不相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2025年7月15日,陈某某驾驶渝D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蔺市政府路口至梨香溪大桥桥头处被龙桥勤务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6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
交巡警提醒: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切勿心存侥幸。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不分时段、不分地点,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