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以来,垫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二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路面检查、科技监管和宣传警示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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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与教育并重。执法人员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对非法加装的雨篷、挡风板等设施进行现场拆除,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轻微违法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严重违法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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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提升效能。依托智能监控抓拍识别技术,对路面超员、不戴头盔等行为进行识别锁定。创新推行“处罚前置提醒”机制,对违法人员通过电话告知、短信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推送安全提示短信1.4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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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曝光引导。通过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更新宣传栏、张贴海报、面对面宣传、发放资料、现场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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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以来,全县查处二三轮车违法5281起,其中不戴头盔1891起、违法载人1416起、超员126起、酒驾62起,拖移违停车辆360余台次,拆除雨篷1400余个。全县二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一车多人”行为明显减少,涉二三轮车事故同比下降5%。下一步,垫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按照全市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号”行动的要求,继续加大管控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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