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因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责任不断更新,保险保障也更全面,C先生认为新的保险产品一定更好,于是在2011年至2022年期间在不同保险公司进行多次的退旧投新。直至2022年最后一次投保了市场上最新的保险产品后,C先生不幸罹患重大疾病,但因其最新购买的保险尚未通过观察期,故而未能得到理赔。并且在多次的退保后,C先生在经济上也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案例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C先生的保险意识非常强,但对保险产品的更新换代缺乏正确的认知,购买保险时盲目的认为“越新越好”,未能根据自身已有保障和经济情况来做出科学选择,多次退旧投新,导致最后面临“脱保”的情况,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温馨提示】
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险公司推出的新产品,理性选择购买保险产品。保险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保险公司、有保险销售资格的个人代理人等渠道咨询和购买保险产品,对特别提示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退保损失、风险告知等合同重要条款应明确理解。盲目的“退旧投新”不可取,消费者应该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